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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
異動說明
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年5月1日施行
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」於110年4月30日經總統制定公布,並經行政院
核定自111年5月1日施行。該法以專法的形式,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,
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規定予以整合,除擴大納保,受僱勞工到職即有保障,
一旦發生職災,政府有給付保證;提升各項給付,勞工災後生活有保護;雇主也
藉由少許保費,讓勞工獲得大保障,雇主更有效分攤補償責任;並整合職災預防
與重建業務,使整體職災保障制度更完善。
主要異動項目:調整投保薪資的上下限級距,與現行勞保
投保薪資級距分開
投保薪資上限提高,保障大大提升
目前職業災害保險依附在勞工保險條例底下,因此職災保險最低級最高投保薪資
級距皆和勞保一致,最低為11,000元,最高為45,800元。在《職災保險法》單獨
立法後,勞工的保險給付將大大提升,投保薪資下限調升為基本工資(25,250元),
上限則調高到72,800元,不僅提高薪資較低的勞工保障,也涵蓋到較高薪的
勞工權益。
至於保險費負擔的部分,受雇勞工的保險費用仍由雇主全額負擔,若是加保在職
業工會的勞工則維持自付保費60%、政府補助40%。
二、 系統調整範圍
【影響邏輯】
現行:依勞保級距*職災保險費率
調整後:依職災級距*職災保險費率【影響範圍】
1. 新增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級」系統→ 人薪管理→ 保險異動作業,
增加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級」設定
依現行公告職災級距提供預設值
2. 人員薪資資料,增加「職災投保薪資」,由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級」
進行設定注意:更新後,系統會依現行人員投保的勞保級距帶入至職災投保
薪資中;依現行公告職災級距下限為25,250,若原勞保投保級距低於25,250,
預設帶至最低級距25,250
3. 勞健保異動單保險類型新增:「職業災害」的選項,異動類型為「調整基數」
新增「職災投保金額」,由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級」進行設定
4. 相關報表調整
(1) 勞健保異動明細表保險類型納入「職業災害」的異動記錄
(2) 現行勞健保投保額簡要表和明細表,增加「職災額度」的記錄
(3) 勞健保繳交狀況表保險類型增加職業災害,與勞保分別列示